• 我这样谈写作

    我这样谈写作   终有一天,我会在自己喜欢的小路上越走越远,我和我现在以及过去经历的所有的一切,都会成为我笔下最温暖的歌。  我小时候没有读过幼儿园,在大概六岁时就直接上了小学。在我们农村,小孩子最喜欢上学,因为可以和大大小小的小孩子一起玩,没有没完没了的作业,没有争分夺秒的时间,更没有削尖脑袋想要争取的名次,宽宽大大的土木结构教室里稀稀疏疏的坐着两个年级的学生,老师给一个年级的学生上课时,还可以间接的为另一个年级做辅导,顺便监督他们上自习,所以上课的时候没有人敢打盹儿瞌睡。爸妈期待着我们快快长大就像是看地里种的豆苗,恨不得一天长一截,等我们大一些,他们就可以把我们放心的交给学校去教育了,留在家里只有捣乱的份儿。爸妈也从来不用检查孩子们的作业,因为他们自己也没有读过很多的书,狠狠问一句“作业写完了没有”,就又转过身干他的活去了。所以在学校的时候,老师就好像是我们的第二父母,男老师和我们一起打沙包,女老师带我们跳皮筋,高年级的学生到河湾里给老师抬吃的水,而老师也会爬到操场边的杏树上给我们摘杏子,还会有老师给学生做饭吃。那样简单幸福的学习生活现在的孩子肯定再没有了。  而我第一次知道自己有写文字的感觉就是在小学,当时我们的语文老师会挑写的不错的作文在课堂上向同学朗读,在当时的我们看来,那是一种别样的荣耀,而我写的作文也时常被朗读。有一次老师布置了一篇新作文,我还是和往常一样满怀期待等着老师在课堂上朗读,但老师读完了所有的作文却没有我的,我顿时一阵失落。下课后老师让我去她的办公室,她先像往常一样对我的作文夸赞了一番,最后却告诫我说,不能为了得到荣誉而去抄作文书上的作文,我解释自己没有抄,但显然她心里面不相信,虽然她说着相信我。在她看来,那个年纪的我不该有那样的感触和表达,不该有那样的文字,但那时候的我多买一支铅笔都觉得奢侈,更何况是作文书。自那以后,我暗自确信,我的笔可以写出我的感觉,我也时常有意训练自己,坚持写自己的东西。  上初中时,我遇见了闺蜜,我们相识已经有十二年了。她的文笔同样富有生气和文艺气息,我到现在还记得她写的《伶仃雨》,明明写的是夏天的雨,却被她赋予秋雨的悲凉,文字和语言充满忧郁,像戴望舒《雨巷》中“丁香一样的姑娘”,既具有丁香的美丽姿态和颜色,又具有丁香的高洁淡雅和芬芳,还具有古代诗人赋予丁香的忧愁与哀怨。我记得她还有一个写作习惯,就是写作文时要先写内容最后再写标题,可能只有写好内容,才能够想好完美诠释内容的标题吧!有一次考试,她竟然忘记了写题目,但作文成绩依旧不低,现在我开始怀疑她是不是真的忘了,说不定就是故意没写,也或许她潜意识里的确写了,只是忘记了誊写。毕竟作家都是那么写的,写之前根本不知道自己具体要写啥,大概有个感觉就开始写,写着写着就成了一本十几万字的书!到现在,我们写过的文字加起来估计也成了一本书,不过这些记忆只会随时间越来越深,也越来越觉得温暖。  去县城上高中时,我写作的感觉突然消失地无影无踪。即使老师又教给我们很多写作技巧和描写手法,我们也看了更多更多的作文书和优秀范文。  高中四年,每一次作文课和考试作文我都是硬着头皮在编,写的也都不再是自己的感觉,那时我最“擅长”写议论文,给出论点,加几个名人故事和在各处抄写的名言名句加以引用,一篇作文就完成了。当时的我们拿陶渊明采菊东篱下的悠然写做人要淡泊名利,却在背后纷纷议论着成绩和排名,我们假装欣赏着散文《荷塘月色》的幽静,却怎么都品不出朱自清含蓄委婉的对自由的渴望,我们用倒叙的手法构造着自己的虚假故事,浪费着笔墨写着别人的人生。  我们诵读着《背影》里的父亲,但怎么都感受不到作者对父亲的情感,我那时觉得那样好的父亲一直都是别人的父亲。我也不会写我的父亲,他平凡的、普通的简直没有什么可写的,但现在每一次回家或者离开家,父亲都坚持开着他的小三轮亲自到车站接送我,我进站之后他才会骑着小三轮离开,每一次我都偷偷看着他的背影离开,才渐渐懂得父亲的辛酸和执拗,心疼父亲的执着和无言。我才知道,好文章里面根本没有刻意去运用的技巧,所有的手法都是为了更加准确的表达自己的情绪。  上大学的时候,我有机会接触更多的书,但迟迟没有静下心来去读一两本好书,每一次被别人问起曾读过什么书,我的大脑里除了中国四大名著外,一片空白,我才知道以前自己读的书,仅仅是读过而已,以前看的作文书不算是真正的书。我知道自己读书太少了,对生活的理解也太少了。  再次拿起笔认真的写,是大一打辩论赛的时候。那时候我是一辩,必须要在三分半时间内开篇立论,所以语言要简洁,观点要明确,逻辑也必须清楚,每一次比赛我都会将自己的稿子修改很多遍,确保自己在赛场上不出错,辩论也再一次激起我对周围事物的敏感性,站在地方的角度观察,以不同的方式思考,真切而准确的表达。大学四年,我以学生记者的身份采访过很多人,写过各类稿子,看过很多文章,记录过很多故事,我也才一点一点找到自己的表达方式,一点一点理解以前被灌输、被教授,被被动接受的东西。  最近读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总有一种亲近感,可能因为我们都是农村人的缘故吧!不像是读张爱玲的人生,我总觉得我和她的人生起点不同。尽管他描写的新疆沙湾县的村庄和我的村庄不同,但村庄之外的,对田野、牲畜、草木和阳光的感触一定是一样的,那些也似乎只属于我们,是我们笔下的,用刘亮程的话说就是,“我一直想撇开自己从别处开始写,但每一次都回到自己”。读他的书的时候,我时常会想起自己以前在农村的感觉,除了人与人的关系,在我和他的村庄里,似乎每一粒花草土木都有情感联系,都能感受到温度和态度,每一片阳光都带着微风和浪漫,属于我们的村庄里,每一处独特都会被我们发现。  他说,“炊烟是家的根”。这让我想起小的时候在地里劳作,看见那家烟筒里远远地冒着烟,就会感觉到那里一团生气,想象着庭院里有那些孩子在玩儿,那间灶房里一定有个人在跑前跑后,生火做饭。  他说,“我们还小,不知道堆在父亲一生里的那些活他啥时候才能干完,更不知道有一件活会把父亲永远留在一块地里”。他写出来了我对父亲一直都没办法表达的感觉,我总觉得父亲年轻时应该有一番作为,应该有陪他闲暇时一起喝酒划拳的朋友和自己一生所热爱的事,但不料他被他的子女缠住了整整一生,或许他自己也没有想到。  他说,“父亲母亲,你们的声音将最终成为儿女们的声音,在代与代的山谷间经久回应。不管我们年轻时怎样不听话,违背母语父令,最终还是回到父亲母亲的声音中,用你们的话语表达我们自以为全新的人生、做着父母语言中的所有事情”。越长大,越能感受到父母对我们的情感,现在的爸妈已经没有机会再三天两头的批评我们,我们也没有很多机会再去挑剔他们的味道。  读过那么多书,写过那么多文字,现在才发现,所谓的“文字功底”不过是帮助你充分表达思想和情感的工具,所谓的“好文章”并非华丽辞藻堆砌的句子,而是记录一颗静下来感受生活的心,是沉静在一种“与世隔绝”的自我世界,是“一时冲动”流露自己细腻情感的表达方式。因为正经世界里的生活太过于简单,而我们的确也不善于口语表达,我们羞于对亲人、对爱人、对朋友说“甜腻腻的情话”,因为他们已经看惯了我们死皮赖脸、嬉笑怒骂的样子,我们还不习惯让他们发现自己的“另一个世界”。  但我们的确也需要通过写作来表达内心深处的情感,来记录那天“恍然大悟”后的自己,来回忆被时间流逝的感动,来发现生活残酷而温馨的甜美和浪漫,若那天不小心在匆匆前行的路上迷失,也可有记忆可寻。  现在的我还不能很好地理解刘亮程先生所说的,“写作是一个不断丢失的过程”、“写作是一件真正可怕的事情”。可能还是我读书太少,经历太少,写的太少了!

  • 《自从遇见你之后》

    《自从遇见你之后》 自从遇见你之后我开始努力想要勾勒出你的模样你放着光芒般的眼眸樱桃般的红唇如柳扶风般的马尾这是我心里想要的模样自从遇见你之后我开始常常陷入遐思你的眼眸、红唇、长发像山川、火焰、瀑布都使我想要情不自禁的欣赏你的美自从遇见你之后我开始希望山川永远美丽如画火焰永远生生不熄瀑布永远垂悬半空而你的样子在我心里永不腐朽自从遇见你之后使让我更加明白世不遇你生无可喜

  • 读《狼图腾》有感

    读《狼图腾》有感   在好多天的认真品读和深思熟虑下,我终于读完了这部振奋人心的著作———《狼图腾》。读完以后,心里五味杂陈,有千丝万缕的遗憾,我久久不能从遗感的思绪中回过神来,就像一场来不及遇见的怅然若失,消失在历史的硝烟里,位立许久。以小见大,几十年的草原生活带给主人公陈阵更多对草原民族精神的向往以及对精神财富的追求。文字处处闪烁着对游牧民族的向往,又透露着民族思绪的忧伤。  陈阵对狼的着迷以及狼图腾的向往,让他从草原生活中得到更高的精神蔚藉。正是凶猛强悍的蒙古草原狼,造就了蒙古民族的强悍性格,人们对于狼的感情,无疑是复杂的,只有真正懂得狼的存在,才可能真正领悟到狼图腾带给他们的荣耀。每个物种的存在都有其一定的理由,由一个完整的生物键发挥关键作用,相辅相成。  草原人民与狼的一次次交涉后,他们彼此获取经验教训。狼肆意伤害草原人民的家畜达到一定程度时,草原人民便会对其深恶痛绝,狼的捕猎战略便会更加的富有趣味,只有深入了解你才会发现眉目。狼生性多疑,是一种远古而神秘的物种,而且很难被迷惑狼。在一次次与狼的交涉中,主人公便深有体会,狼可以是具有军事战略手段的佼佼者,可以巧妙把利用天气地形,轻而易举的取得胜利,再和它们的交涉中,人有时也会是狼群捕猎的受益者,狼群会围捕大片黄羊,等它们一番苦战后,人则可不费吹灰之力获取战利品。黄羊对于草场的破坏力不言而喻,而通过狼则可以减少黄羊对草场的破坏,真是一举两得,当然,狼群的壮大对于人们来说也会是一个灾难,有一次在有白毛雪的夜里,狼群对上百多匹军用马发起攻击,整个马群全部被狼群捕杀,无一幸免,惨状不忍直视。当然这也是有缘由的,去年冬天整个狼群打下的黄羊全部人们攫取殆尽,狼在开春时没有食物,当然他们会泄恨,把目标对准人类,不良的恶性循环也彻底激怨了人类,因此,经验丰富的毕利格老人带队围剿了三四十匹狼,以消除人们心中的怨恨和恐惧。  陈阵迫切地想研究这种神秘的凶猛动物———狼,于是他不顾其他人的反对和意见,费尽千辛万苦掏了一窝小狼崽,选了其中最大的一条开始养,他对小狼的悉心照顾比自己的孩子还上心,可是草原狼是不会屈服的,草原人民的生活长河是与大自然斗智斗勇的过程,草原狼生来就属于草原,它不习惯那种“养尊处犹”的生活,安逸的生活也只会带给它更多的通苦,草原狼追求自由的天地,终于有一天,小狼失去了控制,无奈之下,陈阵只能忍痛将自己亲手养大的小狼打死,暗淡的夜光和漫漫长夜让他无比忧伤。  大自然永远保持着它的法则,生活在大自然中的生物应该懂得此消彼长的优劣,不懂自然法则的人类将狼视为仇敌,将它们捕杀殆尽,他们的行为为草原人民带来一系列不良反应,草原草场退化消逝,游牧民族生活变迁,从而走向定居生活,这是人类一种文明进入另一种文明?这样的文明以牺牲整个草原为代价,以牺牲其他物种为代价,以破坏自然法则为代价,这样的文明变迁着实发人深省!

  • 黄土地的儿女

    黄土地的儿女   这一年是一九九七年,时间在农历的五月份,太阳东升西落,日子照常像以前过着,一天又一天,日子过得还是一样的紧巴,似乎没有太多的改善。只是今年的天气比以前年份要热得多,气候很干旱,往年收麦子用架子车装得满满的一趟一趟地载回去,堆成一堆一堆的大麦垛,这一年背着竹篓收割,收获的只是一小堆、一小堆。农民在这个夏天过得似是很轻松,但是又似乎比以前的许多年都要难熬一点。  知了在枝头没命地大声喊叫,各种叫唤的蚂蚱,更是喊得让人头都大了不少,加上这些嘈杂的声音,似乎让天气更热更闷得慌了。以往每年的这几天,在黄土高原的这个偏僻的小村庄里,尤其是这几天是农忙的时节,家家户户似乎都在和时间赛跑,抢收地里熟透了的麦子,每家的大门上几乎都上了一把锁,这里的人们把这个叫做“在门上挂猴子”。  当然,人们并没有出去干别的事去了,往常年份里的这几天正是麦田里最忙的时候,农民们弓着腰一步一步地往前缓慢移动着步调,一把木柄的镰刀是他们最得力的工具,带着备用的刀片,为防止刀片钝了,压慢了收割的进度,实在钝的不行了,就用自己随身带的磨刀石简单磨一磨,经这么简单的一磨,提高收割速度的作用是很明显的。磨刀片的时候是要往上面泼水的,这样有助于提高磨刀的速度,实在没有水的时候也没关系,嘴一嘬,一口唾沫就飞在刀片上了,很好的就解决了没水的困难,这个用水量又不大,大不了多吐两口。  在这样的三伏天气里干活口干是没话说的,上地里去的人们会灌一壶浓茶带去,既能解渴又能提神,装水的杯子通常是大而笨拙的,只为能多喝几口,水杯早被茶水染成了黑色的,喝完了顺手往旁边一扔,接着干,卫生不卫生是无关紧要的。在这样毒辣的天气里,出汗的能把人变成一个个“水包子”,好多农民只穿个衬汗的背心,有的索性光着个膀子,“面朝黄土背朝天”正是对这些人最合适的写照。  麦田里几乎没有什么乘凉的地方,一顶草帽是农人很得力的工具,防止皮肤被晒伤,那些年纪比较小的后生更注重保护自己,刚刚走入现实生活的人难免有些不适应,还有太多的考验在后面等待着他,就目前情况看,这样的生活似乎将会伴随着他度过一生。谁要是想逃避烈日,不想被晒黑,那是不可能的事,戴草帽只能起个减弱毒辣的阳光炙烤的作用,日光隔着草帽也要把你的皮肤晒个黑红,年轻后生的先辈们耐晒,他们已经过了大半辈子这样的生活了,早已适应了这样的生活,皮肤被晒得黑黝黝的,这是经过太阳的长时间暴晒,才换得的,现在暴露在阳光下似乎不再是什么大的问题;双手早已磨出了几层厚厚的老茧,这是经过漫长的岁月才获得的。从一个不会用镰刀,干活劲使不匀,干一晌午活就累瘫,手上的皮被磨掉的不会干活的人到现在干活时,手握着镰刀的纯熟,表情自然,事事干的得心应手,面对未来,年轻的后生既是恐惧又心生羡慕。  恐惧是因为这样的生活很可能将是伴随他们后半生的生活,他们面对这样的生活很是茫然,不知所措,不干他们干的活又能去做什么呢?自己是农民的儿女,而农名又是土地的儿女,自己也就是土地的子孙,不在土地里面刨钱来养家糊口,又能去干什么呢?  羡慕是由于后生们看到他们先辈能这样从容地面对如此艰苦的生活,干活技术这么娴熟,练就了如此钢筋铁骨般的身板,已经度过了这么多艰难的岁月,养家糊口的任务基本已经完成,后面的生活是他们的年轻后生的生活,这些年轻的力量才是时代的主旋律,他们不过是铺路人而已。细想一下,自己的身后还有那么多艰苦的岁月等待着,不知道自己是否还能像他们的先辈一样坚强地面对以后生活中的风风雨雨,是否能够顽强的在土地里顽强斗争下去,或者是走出由黄土铸造成的牢笼,开创一片属于自己的不一样的生活?这终究是难度很大的事情,祖祖辈辈都是过着这样紧巴的日子穷过来的,光靠某一代人恐怕是很难扭转过来的,这得几代人的努力才行吧,一个人的力量真是微不足道,或许只能是起一种改善的作用罢了。  年轻后生终须一步步融入这样的生活,草帽只是一时的护具,以后没有草帽的日子似乎更多。而这样的生活似乎是早已注定了将要伴随他们的后半生的,一直到他们睡进这片生了自己的热土中去。然而,这样的生活对已逝的人而言其实并非是终结,因为他们从未逝去,也从未消失,只是换了一个存在的方式守护着这片土地。  后来的人将会继续这样的生活,面朝黄土背朝天,在土地里继续刨下去,直至下一批新人来接替了他们,同时也把新的希望寄予他们……8